电热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重点需关注四个领域,即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环保要求,可靠性能等多个指标,才能顺利出口至目标市场。而且作为消费类小家电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符合CE认证要求(包括SAFETY、EMC、RoHS,如有无线功能还需测试RF和Health/SAR)。
一、电气安全
电气安全指令LVD指令即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2014/35/EU),LVD 的目标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指令适用范围是使用电压为交流在50V至1000V和直流75V至1500V之间的电器产品, 此指令包含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应保证在按其预定用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或故障条件下使用时不会出现危险,特别是对下列危险进行评估:电击、危险能量、火灾、机械和热的危险、辐射危险、化学危险等。
测试项目:
标志与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正常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等。
二、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指令EMC即Electromagnetic Magnetic Compatibility 2014/30/EU,是指电子设备或网络系统具有一定的抵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同时不能产生过量的电磁辐射,要求设备或网络系统能够在比较恶劣的电磁环境中正常工作,同时有不能辐射过量的电磁波干扰周围其它设备及网络的正常工作。EMC由EMI(电磁骚扰)和EMS(电磁敏感性)两部分组成,此噪声不会对其他系统起到应有作用,但对机器本身没有好处。
测试项目:辐射骚扰、传导骚扰、功率骚扰、谐波电流、电压波动和闪烁、辐射抗扰度测试(RS)、静电抗扰度测试(ESD)、电快速脉冲群抗扰度测试(EFT)、传导抗扰度测试(CS)、电压跌落抗扰度测试(Dips)、雷击浪涌抗扰度测试(Surge)等。
环保要求
1、欧盟RoHS指令
欧盟RoHS指令是《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其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气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等。RoHS 指令管控的有害物质及其限量: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的最大允许含量为0.1%(1000ppm);镉(cd)为0.01%(100ppm)。
2022年5月20日,欧盟计划将中链氯化石蜡(MCCPs)和四溴双酚A(TBBP-A) 添加到RoHS指令限制物质清单。届时,欧盟RoHS限制物质将可能增至12项。企业应当及时了解RoHS法规最新动态,提前做好准备,选择优质的原材料。
2、欧盟REACH法规
REACH法规将管控的产品分为三类:物质、混合物和物品。电热毯按照定义属于物品,在欧盟市场销售需要满足REACH法规的要求。具体管控要求有以下两项:
1)SVHC高度关注物质:电热毯等取暖用品含有SVHC物质时,企业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信息传递:若SVHC物质含量>0.1% w/w,则需要在供应链上传递该物质的信息,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通报:若SVHC物质含量>0.1% w/w且同时满足>1吨/年的出口量,则需要向ECHA通报;
●若SVHC物质含量<0.1% w/w,则企业不需要做任何的操作。
2) 附件XVII限制物质:欧盟REACH法规的附件XVII,对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通常称为限制物质清单。目前,REACH附件XVII 限制物质清单包括76项物质。其中与电热毯相关限制物质部分举例:
REACH Annex XVII Entry 23:总镉(塑胶 涂层)
REACH Annex XVII Entry 20:有机锡含量测试(纺织品 皮革 塑胶 涂层)
REACH Annex XVII Entry 27:镍的释放(直接接触皮肤的金属)
REACH Annex XVII Entry 43:偶氮(纺织品和皮革)
REACH Annex XVII Entry 50:多环芳香烃(可接触的塑料和橡胶)
REACH Annex XVII Entry 46&46a:壬基酚&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纺织品 皮革)
REACH Annex XVII Entry 47:六价铬(皮革)
REACH Annex XVII Entry 61:富马酸二甲酯(纺织品 皮革)
REACH Annex XVII Entry 72:某些CMR物质含量测试(纺织品)
REACH Annex XVII Entry 76:.N,N-二甲基甲酰胺 ( 纺织品 皮革)
3. 欧盟WFD指令的SCIP通报
SCIP即物品本身或复杂物品中的高关注物质,是基于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建立的关于物品中关注物质信息的数据库。
SCIP通报确保在产品和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包括在废物阶段,都可以获取含高关注度物质(SVHC)物品信息,将数据库中的信息传递给消费者和回收者,帮助其安全使用和处置该物品。
对于国内电热毯供应商,SCIP通报的义务由欧盟进口商来履行,非欧盟的企业不受该义务约束,也不被允许提交SCIP通报,但是非欧盟供应商有必要提供其供应产品中的SVHC物质存在信息,以配合其欧盟客户SCIP通报义务。电热毯企业或者其他第三方可与欧盟进口商签订合同协议,作为外部用户的角色代其行使职责。
4、欧盟POPs法规
2019 年 6 月 25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法规(EU)2019/1021,并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生效。此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侵害,尽量减少此类物质的排放,并对含有这些有害物质的废物制定相关规定。欧盟POPs共28项物质,针对电热毯产品POPs法规高风险物质推荐:短链氯化石蜡(SCCP)、六溴环十二烷(HBCDD)、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五氯苯酚(PCP)、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5、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
2012 年7 月24 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发布欧盟WEEE 新指令2012/19/EU, 2012 年8月13正式生效。2012/19/EU指令有六年的过渡期,即从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新的WEEE指令,自2018年8月15日起,将电子电气设备重新分类成6大类产品(2012/19/EU 附录3),覆盖到几乎所有的电子电气设备。电热毯需要符合WEEE指令要求,并粘贴WEEE标示,要求如下:
a)h的大小不得小于0.3a或者1mm;
b)整个标识的高度不得小于7mm(即a=3.33mm);
c)若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产品上进行标识,必须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体现此标识;
d) 该标识必须清晰、明显且不易磨损
6、德国GS认证PAHs要求
多环芳烃是指含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芳烃简称PAHs,部分PAHs具有毒性、遗传毒性、突变性和致癌性,对人体可造成多种危害,如对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损伤,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2019年,德国产品安全委员会(AfPS)根据GS自愿性认证(GS-Mark,)发布AfPS GS 2019:01 PAK(旧版AfPS GS 2014:01 PAK),改版后PAHs测项将由原本18项调整为15项。多环芳烃(PAHs)可能存在电热毯塑料橡胶制件中。
7、欧盟包装指令
电热毯的包装材料也不容忽视,需要符合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要求。根据指令要求,包装材料中的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ppm。测试对象包括:包装纸盒、纸箱、说明书、标签、塑料袋、胶卷盒、气泡袋、泡棉、束线带等。
8、可靠性能
可靠性测试是为了评估产品在规定的寿命期间内,在预期的使用、运输或储存等所有环境下,保持功能可靠而进行的活动。是将产品暴露在自然或人工环境条件下经受其作用,以评价产品在实际使用、运输和储存的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并分析研究相关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其作用机理。通过使用各种设备模拟产品使用环境中的状况,来验证其是否达到在研发、设计、制造中预期的质量目标,从而对产品整体进行评估,以确定产品可靠性寿命。
电热毯属于特定季节在室内常温使用的产品,其对气候环境的要求较少,但机械和物理方面,需要企业在产品研发时关注。
包括:耐高温性、导热性能、密封性、运输跌落、按键寿命、机械强度、折叠测试、发热线弯曲试验等。
全球通检测拥有自己的实验室,测试设备齐全,耐高温性、导热性能、密封性、运输跌落、按键寿命、机械强度、折叠测试、发热线弯曲试验等测试都可以帮助企业进行测试,还有独立的化学实验室,化学测试设备,一站式为企业服务,有需求的可以留言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