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附录17拟新增DMAC(N,N-二甲基乙酰胺)和NEP(1-乙基吡咯烷-2-酮)两个物质,这一决定是基于对这两种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潜在风险的评估。以下是关于这两个新增物质的详细解读:
一、背景信息
通报时间:2024年7月30日,欧盟向WTO提交G/TBT/N/EU/1079号通报,内容为欧盟拟议向REACH附件XVII中新增N,N-二甲基乙酰胺(DMAC)和1-乙基吡咯烷-2-酮(NEP)两项物质的限制要求。
反馈期限:利益相关者可在通报发布之日起60日内提交意见反馈。
二、新增物质限制要求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
CASNo:127-19-5
ECNo:204-826-4
限制条件:
1.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以单独物质形式,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或混合物中其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情况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在相关的化学品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中包含了工人暴露的无效应水平(DNELs),即长期吸入暴露的13mg/m³和长期皮肤暴露的1.8mg/kg体重/天。
2.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不得以单独物质形式,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或混合物中其浓度等于或大于0.3%情况进行生产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暴露低于上述规定的DNELs。
3. 作为例外,这些规定自本法规生效48个月后适用于用作生产人造纤维溶剂的市场投放或使用。
1-乙基吡咯烷-2-酮(NEP)
CASNo:2687-91-4
ECNo:220-250-6
限制条件:
1.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除非生产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在相关化学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中包含了对工人长期吸入暴露为4.0mg/m³和长期皮肤暴露为2.4mg/kgbw/天的无效应水平(DNELs),否则不得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混合物中其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情况投放市场。
2. 在本法规生效18个月后,除非生产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暴露水平低于上述规定的DNELs,否则不得制造或使用其作为单一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混合物中其浓度等于或大于0.3%。
三、新增物质介绍
1. DMAC:无色液体,具有特定的物理性质(如沸点、熔点、密度和折射率)和广泛的应用领域。
2. NEP:同样为无色液体,具有不同的物理性质(如密度、沸点和闪点)和特定的应用领域。
四、影响与建议
1. 对企业的影响:随着REACH附录17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涉及相关物质应用领域的企业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产品符合新的限制要求,避免受到限制条款的管辖或出口产品被违规通报。
2. 建议:企业应及时对供应链展开调查,评估新增物质对其产品和生产流程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适应法规变化。同时,加强与供应商、下游用户和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化学品的合规使用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欧盟REACH附录17拟新增DMAC和NEP两个物质的决定将对相关产业产生深远影响,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