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第18号国家标准公告,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已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7年8月1日起实施。

全球通检测工程师对重点内容进行了以下的总结:
1. 标准背景与实施时间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
实施时间: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原有的推荐性标准(GB/T 26572-2011和SJ/T 11364-2024)。
意义:这是中国RoHS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志着中国RoHS与欧盟RoHS全面接轨,推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转型。
2. 管控范围与适用主体
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零部件、材料均需符合该标准。
维修、退换货用备件也纳入管理范围(标识要求有所放宽)。
豁免条款:
部分材料可豁免(如合金钢中铅含量≤0.35%),需参考标准附录A。
军用设备、出口专用产品等特殊场景可能不适用(需结合具体豁免条款判断)。
3. 管控物质与限量要求
管控物质:
10类有害物质(与欧盟RoHS 2.0一致):
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 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限量要求:
镉(Cd):0.01%(100 ppm);
其他9类物质:0.1%(1000 ppm)。
均质材料定义:无法机械拆分的单一材料(如塑料外壳、焊锡)需单独检测。
4. 合规要求与标识
标识要求:
绿色标识(e标志):产品不含受控有害物质,需标明环保使用期限。
橙色标识:产品含有有害物质,需在说明书或包装中标明有害物质名称、含量及环保使用期限。
标识位置:产品本体或说明书(如因体积限制无法标注,可通过说明书或包装说明)。
声明与检测报告:
企业需提供有害物质含量表及检测报告(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
供应链需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及豁免声明(如有)。
5. 企业应对措施
技术准备:
1. 物料筛查:优先检测高风险材料(如焊锡、塑料添加剂、电镀层)。
2. 生产工艺改进:研发绿色材料,替代有害物质。
3. 供应链管理:要求供应商提供RoHS检测报告及豁免声明。
文件管理:
编制《有害物质管控表》,保留检测报告至少10年。
公开产品有害物质含量信息(官网或说明书)。
认证选择:
国推自愿性认证(第三方机构认证)或自我声明(需提交检测报告及声明文件)。
检测机构资质:需选择具备CMA/CNAS资质的实验室(如SGS、全球通、鼎华国际等等)。
6. 与欧盟RoHS的差异
| 对比项 | 中国RoHS(GB 26572-2025) | 欧盟RoHS(2011/65/EU) |
| 管控范围 | 穷举法(目录管理,首批12类电器电子产品) | 通则法(直流1500V/交流1000V以下电子电气产品) |
| 认证要求 | 必须选择“国推认证”或“自我声明” | 无强制性认证要求 |
| 标识要求 | 必须标注绿色/橙色标识 | 无强制标识要求 |
| 检测机构 | 需CNAS/CMA认可实验室 | 需CNAS认可实验室 |
| 监管方式 | 生产环节+流通领域监管 | 主要依赖流通领域抽检 |
7. 企业风险与建议
风险提示:
2027年8月1日后,未符合GB 26572-2025的产品将禁止在中国市场销售,技术落后企业可能被淘汰。
违规企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产品下架)。
建议行动:
1. 提前规划:2027年前完成技术升级和供应链切换。
2. 寻求支持:与第三方机构(如SGS、贝斯通)合作,获取检测与认证服务。
3. 关注政策更新:跟踪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配套目录及豁免清单。
8. 参考标准与文件
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2027年8月1日实施)。
GB/T 26572-2011:原推荐性标准(2027年后废止)。
SJ/T 11364-2024:标识要求(2027年后废止)。
检测方法标准:
IEC 62321-5(铅/镉/汞检测)
EPA 3060A + 7196A(六价铬检测)
总结:企业需在2027年8月1日前全面完成合规准备,重点关注有害物质替代、供应链管理及标识规范。提前布局绿色技术研发,才能在强制性标准实施后保持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