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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工业部(DTI)发布电子烟产品强制认证新规

2022-09-16 15:41:45 点击次数:

2022年6月,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DTI)发布了第22-06号部门行政命令(DAO),这是一项关于蒸发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技术法规,旨在严格监管蒸发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菲律宾市场生产、分销或销售非尼古丁产品,包括电子烟的合规性。


PS许可计划

a.在菲律宾市场上销售/分销电子烟的本地/外国制造商应参与PS安全和质量认证标志许可计划(简称PS许可计划),主管机构授予符合要求的公司PS认证标识的使用许可证;
b.为确保认证产品的合规性,主管机构应按照现有DTI规则进行定期监督活动:对持有有效PS许可证的本地公司进行工厂年度体系、产品审核及仓库/市场的随机产品审核;对持有有效PS许可证的外国公司进行工厂年度体系、产品审核及每次装运的定期产品审核。

管控产品范围
a. 蒸发产品系统(电子烟成品);
b. 蒸发产品装置(电子烟具);
c. 加热烟草制品系统(HTP成品)。

产品符合性要求
a. 由菲律宾标准局(BPS)的检测实验室或其他BP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测试以验证产品符合性;
b. 适用产品及相关电气附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参考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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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蒸发产品装置/系统还应符合(EU)10/2011和(EU)20/1245规定的迁移测试要求;

d. 浮雕/雕刻/印刷标识经检测应清晰耐用;

e. 还包括工厂检查。


PS认证标识

a. 对于经认证符合安全和性能要求的蒸汽产品系统和加热烟草制品系统,PS标志的设计应符合图A;

b. 对于经认证符合安全要求的蒸汽产品装置,PS标志的设计应符合图B;

c. 附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PS标志可放大或缩小至适当尺寸,前提是其尺寸符合图A或图B中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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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执行日期


a. 该DAO于颁布之日第15日开始正式生效;
b. 主管机构应在生效之日后30个月内进行监管与执法,在此日期之后,唯有附有效PS、进口商品通关(ICC)或其他BPS认证标识的蒸发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方可在当地市场流通。

菲律宾此次颁布的第22-06号部门行政指令标志着该国对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规范性又再进一步。相关电子烟出口制造企业18个月内应为相应出口产品申请PS认证及ICC认证,对于已在当地市场销售流通的产品,建议在该DAO生效起12个月内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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