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什么是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八章附则中医疗器械定义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医疗器械的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4.对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5.妊娠控制。
6.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适用于在18KHz1至60KHz频率范围内、由超声换能器产生连续或连续波超声能量的超声洁牙设备。采用机械传动方式传递牙科手术所需能量的手持设备。根据动力来源不同分为气动和电动。用于夹持车针、牙钻、牙锉等旋转器械,驱动其运动从而实现切、磨、削、钻等牙科手术操作。
超声洁牙机、超声洁牙手机、喷砂洁牙机、喷粉洁牙手机、气动洁牙机、口腔清洗机、根管荡洗器。
主要由功能控制电路、液路、手柄、超声换能器、作用头、电源/电源适配器(如有)、脚踏开关(如有)等组成。用于超声洁牙功能的作用头称为工作尖。由于应用部位及实现功能不同,作用头可包含工作尖、根管锉、车针等形式。
由高频振荡电路产生高频振荡信号并作用于超声换能器上,利用逆压电效应(或磁致伸缩效应)产生超声振动,工作尖受到激励产生共振,利用超声波产生的各种效应将牙齿表面的菌斑、结石或牙周表面的细菌等清除。
综上医疗专标YY0460-2009所述,国内属于医疗器械的超声洁牙装置,一定要配备水泵、冲洗装置,这类的都算是真正的医疗器械产品,就必须要做NMPA二类注册。其它的,例如,手持式那种家用超声洁牙装置,不具备水泵、冲洗装置等强制专标的要求,所以不属于医疗器械。通常按照家电产品做一个质检报告即可,或者找NMPA做一个非医疗的分类界定。